浙江省启用“市际包车”和“机动客运”牌证 | | | | 《运输经理世界》 | | 浙江决定自2006年8月1日起,启用新的"市际包车"和"机动客运"牌证。原相应的"旅游"、"包车"牌证从2006年8月起逐步予以更换。
据浙江省交通厅介绍,在2006年12月31日前,新老牌证在省内运营均为有效,各市、县运管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处罚。从2007年起,原"旅游"、"包车"两种牌证停止使用。
上述两种牌证的经营区域限于省内(含市际、县际和县内),相应客运车辆营运证的"经营范围"栏,应按其最高可经营范围,填写"省际包车"或"市际包车"。其中"机动客运"牌证不配备相应运力,由班车客运企业在执行上级下达的运输任务或疏运突发客流等情况下,临时性调集企业内部营运车辆参运时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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